在工业生产中,想要确保在易燃易爆气体环境中安全生产必须要做好现场防爆工作。而爆炸性危险区域划分是确保安全的重要步骤,以下是根据相关标准(如GB 3836.14-2014和GB 50058-2014)的具体方法: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分为以下区域:
-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太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环境。
释放源的分级
释放源是可燃性气体、蒸气或液体可能释放并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的部位或地点。根据释放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释放源分为以下等级:
- 连续级释放源:连续释放或预计长期释放的释放源。
- 一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周期性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
- 二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释放,如果释放也仅是偶尔和短期释放的释放源。
通风条件的影响
通风条件对爆炸性危险区域的划分有重要影响:
- 通风良好:露天场所、敞开式建筑物或有足够开口的建筑物可视为通风良好。如果通风良好,可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 通风不良:如果通风不良,应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特殊情况的区域划分
- 非爆炸危险区域:没有释放源且不可能有可燃物质侵入的区域,或可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的区域,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需根据粉尘的扩散和沉积情况确定。例如,非开敞式粉尘危险场所应划为同一级危险区域,而露天设备的危险区域范围需根据粉尘扩散情况确定。
以上便是爆炸性危险区域的确定方法,结合具体场所的实际情况,可以准确划分爆炸性危险区域,从而为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提供依据。也可选择委托专业的防爆检测机构,将现场爆炸性危险区域的划分工作交由检测机构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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