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GB/T 3836.2-2021标准中附录D对作为Ex元件的空隔爆外壳的技术要求。对空隔爆外壳进行防爆认证的目的是使隔爆外壳的制造商在不确定内装元件时可以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便使第三方可利用此外壳,在取得完整设备的认证时,不需要重复标准中对隔爆产品要求的全部型式试验。
(一) 证书持有者应保证
Ex元件外壳的结构参数与认证图纸文件完全一致;需要进行的出厂过压试验和满足证书中包含的全部限制条件。
(二) 技术要求
1.Ex元件外壳基本上是正方形、长方形或横截面锥度不超过10%的圆筒形的简单几何形状。(简单几何形状是指:主要尺寸与任何其他主要尺寸之间的比值,I类、IIA类、IIB类不超过4:1,IIC类不超过2:1);
2.旋转电机的外壳不作为EX元件外壳进行评定;
3. Ex元件外壳应具备适当的措施和足够的位置安装内部元件(设计适当的安装孔和安装板);
4.第三方不应在Ex元件外壳上再钻孔(不论机械/电气用孔、不论通孔/盲孔,均不允许),证书上另有规定时除外;
5.对于I类、IIA类、IIB类Ex元件外壳,参考压力应根据GB/T 3836.2-2021第15.2.2规定进行测量,进行试验的样品须进行如下修改:当主要尺寸(长、宽、高)比例不超过2:1时,不对样品进行修改;对于其他所有允许的结构,需要在外壳内另外放置一隔板,隔板的面积约为外壳横截面积的80%,隔板应防止在主轴线的2/3处,且与次轴线平行。隔板应适当的重现外壳的横截面。
对于IIC类Ex元件外壳,参考压力应根据GB/T 3836.2-2021第15.2.2规定进行测量,在外壳内放置一隔板,隔板的面积约为外壳横截面积的60%,隔板应放置主轴线的2/3处,且与次轴线平行。隔板应适当的重现外壳的横截面。当需要用隔板来处理样品时,点燃源和压力记录装置应放在隔板两侧,同时测量;
6.对于Ex元件外壳进行过压型式试验的样品的开孔数应为最多允许的开孔数,孔的尺寸也应为允许的最大尺寸。试验压力为1.5倍的参考压力,参考压力应根据GB/T 3836.2-2021第15.2.2规定在空外壳上测量,所有引入口都用适当的方法封堵。
如果以4倍参考压力的静压进行了规定的型式试验,就不需要进行例行试验(焊接结构的外壳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进行例行试验)。
例行试验应采用下述方法之一进行,在Ex元件外壳内部和外部用GB/T 3836.2-2021第15.2.2(测定爆炸压力)规定的爆炸性混合物在1.5倍的大气压下进行爆炸试验,或用至少350kPa的压力进行静压试验,但不小于1.5倍参考压力;
7.外壳应按GB/T 3836.1的Ex元件标志要求进行标志,但应在内部且不必为永久性。Ex标志字符串不应标志在外部。只有制造商的名称和外壳标识信息(如型号或序列号)可标志在外壳外部。标志不必为永久性。如果Ex元件外壳的制造商也是整个设备认证的持有者,则该标志可省略,且在证书的限制条件中指出;
8.关于设备外部标志的设置要求应符合GB/T 3836.1-2021的通用规定;
9.应在Ex元件外壳的证书中增加以下限制条件:
- 孔的最大数量、最大尺寸及其位置应直接说明或参考图纸;
- 内部不应使用充油型断路器和接触器;
- 超出-20℃~+40℃的工作温度范围以及观察窗的工作温度范围(如涉及);
- 如果上述第7条适用,指出Ex元件外壳制造商将是相关设备证书的唯一持有者;
- 对于I类、IIA类、IIB类Ex元件外壳:只要在每一横截面上至少有20%的面积可使气体的流动不受阻碍,爆炸的扩散不受限制,内装元件可随意布置。如果每一区域在任何方向上有至少12.5mm长的空间,则这些单独的释放区域可以合并计算;
- 对于IIC类Ex元件外壳:只要在每一横截面上至少有40%的面积可使气体的流动不受阻碍,爆炸的扩散不受限制,内装元件可随意布置。如果每一区域在任何方向上有至少12.5mm长的空间,则这些单独的释放区域可以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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