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油化工项目的建设阶段,临时用电是不可避免的。由于其广泛的使用范围、临时性和高流动性,以及用电量的大幅波动,这些都给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带来了严峻挑战。据最新统计,作业现场的触电事故已成为“五大伤害”中的第二位,其隐蔽性和高致命性不容忽视。
在众多临时用电设备中,配电箱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是实现临时用电安全的关键环节。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探讨配电箱及其相关设施的安全技术要求。
一、配电箱的安全管理要求
- 配电系统设计:临时用电的低压配电系统通常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实行三级配电制度,包括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末级配电箱,确保用电设备至少经过两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 设备移动与拆除:在移动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对手电源端导线进行绝缘保护,严禁带电操作配电箱。
- 配电箱安装高度:固定式配电箱的安装高度通常在1.4-1.6米之间,而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应安装在稳定支架上,高度在0.8-1.6米之间。
- 专用配电箱设置:对于消防泵、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混凝土输送泵等大型设备,应配备专用配电箱。
- 防爆电气设备: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必须使用与危险等级相匹配的防爆电气设备,并严格按照防爆标准进行安装。
二、配电箱进出线的安全设置
- 总配电箱配置:总配电箱应配备总隔离电器和总断路器,出线回路应设置隔离电器、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以及电源电压、电流指示装置。总配电箱的出线不得直接供电给设备。
- 分配电箱配置:分配电箱的进线应设置总隔离电器和总断路器,出线回路应设置隔离电器和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
- 开关箱配置: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剩余电流保护器。若剩余电流保护器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则可不另装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具有可见分断点,并安装在进线端。
- 动力与照明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通常应分别设置。若合并设置,动力和照明应分路供电,且末级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 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内应分别设置中性导体(N)和保护导体(PE)端子板,并有标识。PE线应通过PE端子板连接,且PE线上严禁设开关或熔断器。
- 重复接地:PE线应在配电系统的始端、中间端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PE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且应满足一定的截面积要求。工作零线不得做重复接地。
三、配电箱内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安全要求
- 末级配电箱保护器:末级配电箱中的剩余电流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应≤30mA,额定动作时间应≤0.1s。在潮湿、腐蚀场所和金属容器内使用的保护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应≤15mA,分断时间≤0.1s。
- 总配电箱保护器:总配电箱中剩余电流保护器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应小于100mA,分断时间不应大于0.3s,且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和分断时间的乘积应≤30mA·s。
- 保护器检测与维护:剩余电流保护器应使用专用仪器检测其特性,且每月检测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每天使用前应启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不得继续使用。
通过以上详细的安全技术规范,我们可以确保石油化工项目在临时用电过程中的安全性,从而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这些规范和措施的实施,对于预防触电事故、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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