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全过程安全风险防控,应急管理部2022年6月10日发布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以下简称“《防控指南》”)。《防控指南》明确了危化生产建设项目不同环节的主要风险、审查要点、安全风险防控要点,对于与项目相关的咨询、评价、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开展各自的工作给出了有力的技术指导与支撑。
一、《防控指南》适用范围
《防控指南》适用依法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使用许可的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储存,LNG接收站,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等建设项目。
二、危化生产建设项目各环节主要风险、审查要点、安全风险防控要点
《防控指南》中明确的危化生产建设项目各环节主要风险、审查要点、安全风险防控要点整理如下,项目相关单位可对照查询原文。
三、安全评价报告编制风险防控要点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仅是项目安全条件审查风险防控的一个方面,其防控具体要求如下:
1、报告编制应当符合现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要求。
2、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方面:
- 原辅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能指标;
- 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 定性定量分析建设项目的固有危险程度;
- 对项目“两重点一重大”的辨识及重大危险源分级;
-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
- 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罝、设备、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
-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和个人及社会风险值计算;
- 多米诺效应分析;
- 安全对策与建议。
另外,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凡涉及爆炸性危险环境区域,需定期进行现场防爆检测,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三年,并有专门的市场监督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是否有现场检测合格报告,如果没有会面临罚款或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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