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已经2020年11月30日应急管理部第3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是中国为预防和控制工贸企业粉尘爆炸风险,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安全管理和技术规范。
一、制定背景
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领域,针对粉尘涉爆企业专门制定《规定》,是进一步促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需要,对于推动工贸企业落实粉尘防爆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预防和减少粉尘爆炸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二、术语和定义
- 可燃性粉尘:指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纤维或飞絮。
-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指存在可燃性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根据爆炸性环境出现的频率或者持续的时间,可划分为不同危险区域。
- 粉尘涉爆企业:存在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
三、《规定》对粉尘涉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1、基础管理方面。《规定》的第六条至第十三条,重点在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如粉尘涉爆企业应当组织对涉及粉尘防爆的生产、设备、安全管理等有关负责人和粉尘作业岗位人员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应当针对粉尘云和点燃源这两个粉尘爆炸主要危险因素,开展风险辨识;根据粉尘爆炸特性和涉粉作业人数这两个关键要素,评估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风险等级;建立安全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在源头管控方面,要求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应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突出粉尘防爆的相关内容。
2、现场管理方面。《规定》的第十四条至第二十条,明确了重点环节的技术保障要求,与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了有效衔接,针对粉尘涉爆企业建(构)筑物的结构布局、安全距离、除尘系统防爆措施、典型工艺、安全设备、粉尘清理处置、检修维修、外包作业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规定》明确了泄爆、隔爆、抑爆、惰化、锁气卸灰、除杂、监测、报警、火花探测消除等安全设备,应当符合标准要求并保证正常运行。在粉尘清理处置方面,明确了粉尘作业区域应当保证每班清理的底线要求。对铝镁等金属粉尘和镁合金废屑的处置环节,要求应避免粉尘废屑大量堆积或者装袋后多层堆垛码放,确需临时存放的,要远离作业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并采取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这些内容是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关键环节,粉尘涉爆企业应该给予特别关注,同时,这些要求也是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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